一只爱吃鱼的大肥猫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艾拉小说网www.alyfk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齐元小跑着迎上大黄,一把拉住它,小声道:“大黄,快,给哥把地上那块木板叼过来。”

大黄怒了,这货把它当成啥了?

齐元也不闲着,从旁边树上折了一根树枝,一下刺在马背上,马一惊,向着人群跑去。众人慌乱,大黄趁机快速跑了过去,一口叼住木板,趁着人多慌乱,扭头就跑,齐元见状,心想:得手啦!正要起身开溜,看到马车冲向孙晴。此时孙晴已经被众人挤得东倒西歪,一身元力早已忘记施展,齐元快速跑过去,一把拉过孙晴玉手,堪堪躲过马车。

这时马夫赶忙跑过来,不过就方便一下的功夫就出了慌乱,吓得他赶忙牵住马车,向孙晴以及众人道歉。孙晴看着齐元,内心百般不愿,这该死的乞丐,拉了我的手?她一把挣开齐元的手,但是介于刚才救了自己,并没有说什么,扭头骂起了车夫。

此时的商贩已经吓得魂不守舍,不敢言语,孙家的护卫也赶到了,急忙控制住场面。并向孙晴俯首道:“二小姐,您没事吧!发生这样的事我等守护不力,请小姐责罚!”

孙晴不以为然道:“没事,刚才出现意外,与你等无关,只是这奸诈商贩实在可恶!”

众护卫见小姐不予责罚,心中大释,然后马上怒目着商贩,商贩大恐,连忙赔罪,众护卫不予理睬,两个护卫三下五除二,绑了起来,带走了。孙晴看到,美滋滋的笑了,准备转身走开,可又一想,刚才的乞丐,转过身来对着齐元说道:“小乞丐,虽然刚才你对我不敬,但是毕竟帮了我,这样吧,你说说我怎么感谢你?”

刚才还觉得孙晴不近人情的齐元一听,对她大为改观,说道:“小姐太爱了,我不需要您的关照,只是您别怪罪我的不敬之罪就好。”齐元心想:还是赶快走吧,这大户人家小姐阴晴不定的,我还是赶快去找大黄吧!

“那不行,那样我会觉得心里略感亏欠,这样吧,看你衣食无定,就到我孙家做个下人吧,总好过你沿街乞讨。”

齐元刚要分说,护卫怒目道:“还不赶快谢过小姐!”也罢,总算有个住处和吃饭的地方。他躬身道:“谢谢小姐大恩。”说罢,便跟在护卫身后,向孙家走去。街上众人嘀咕:“这小乞丐走狗屎运了,竟然进了孙家。”

走了大半个时辰,一行众人来到一处偌大宅院,两个一米多高的石狮子矗立两旁,五六米高的大门上赫然金色的写着孙府二字,齐元感叹,真气派啊。

护卫叫住他说:”你叫什么名字?”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手握剧本后我成了万人迷

手握剧本后我成了万人迷

绵西
关于手握剧本后我成了万人迷:饶昔好端端活了二十几年,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自称系统的毛绒绒。在名为《仙途》的全息网游里,他负责扮演npc仙尊伏白,喜欢主角受,经常跟主角攻作对要抢走主角受,坏事做尽,最后被啪啪打脸,黯然落幕,死得凄惨。主角受:“你的喜欢让我恶心。”主角攻:“你是我看到过的最恶毒的人。”玩家们:“这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npc,没有之一。”饶昔:?饶昔:剧本莫挨老子:)……饶昔做着他仙气飘飘
玄幻 连载 4万字
二爷家的麻雀成精了

二爷家的麻雀成精了

听原
晋2022-06-02完结总书评数:14143当前被收藏数:21852营养液数:22130文章积分:314,189,504文案:黎非凡穿书了,穿成豪门霍家霍二爷包养的金丝雀,四体不勤五谷不分,能在大佬身边三年屹立不倒的唯一原因,就是像极了大佬求而不得的白月光。金丝雀对金主可是真爱,无奈脑子不够使脾气还坏,结果人正主一回来他就被踹了。黎非凡就不一样了。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自觉。床上狐媚惑主床下温柔小
玄幻 连载 41万字
暗熟

暗熟

唯酒
【文案一】 周珏脸色阴沉,会议室里气氛陡然紧张,鸦雀无声。 一向觊觎老板美色的女员工,瞧见他寒冷的眼风,也都集体失了声。 打工人和老板之间,始终泾渭分明。 无人在意的角落,一个女
玄幻 完结 58万字
[欧娱]美丽的人(3p)

[欧娱]美丽的人(3p)

远浮星座
半架空,冷圈发电。本文两位男主:1奥地利清正美铁a装o竹马,2匈牙利摇滚疯小孩天降。玛丽苏,不考据。女主是德国人,作家+音乐剧演员。
玄幻 连载 3万字
白月光竟是我自己[重生]

白月光竟是我自己[重生]

识苏
前世,叶安屿是秦誉的秘密情人,是他白月光的替身。 在一起四年,叶安屿始终没能把白月光从秦誉心里挤出去。 努力过,也奢求过,既然得不到,还是放手吧。 叶安屿终于下定决心去追求自己的生活,
玄幻 完结 35万字
死于寂寞

死于寂寞

看来你很寂寞啊
一个成人化的小说,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,故事是很俗套的,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是我最拿手的,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,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,读者也不爱看,哈哈。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,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。 其实吧,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,而第三人称,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,当然啦,也不是全部都是。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,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,是这样的:看来你很
玄幻 连载 0万字